市级社会组织向湖北省捐赠抗击疫情物资的倡议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1-28
各社会组织:
当前,全市社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防疫阻击战的部署要求,发挥专业人才、募集资金、社会动员等优势,积极有序投身到抗击疫情各项工作中。目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湖北急需大量防疫物资,北京湖北企业商会也特意向我中心发来请求支援的函。为此,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向全体市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重点向湖北省捐赠防疫物资。捐赠物资标准及捐赠渠道如下:
一、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二、所需物资质量标准
1、防护类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GB 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 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 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14MPa)、鞋套/靴套。
2、 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3、药品
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
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金叶败毒。
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4、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
三、接受捐赠主体
湖北省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物资捐赠联系电话:027-87327533;027-87327909
电子邮箱:1073409513@qq.com
北京湖北企业商会联系人
赵芳:18600725663 陆越:13661000106
四、捐赠款物管理
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希望全市社会组织积极行动起来,多方筹集和捐赠上述物资,为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参与抗击疫情工作的社会组织要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各管理处。
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
2020年1月27日